華商報記者了解到,陜西省物價局通知,今年秋季起,取消我省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和收取擇校費。
據了解,陜西省物價局、陜西省教育廳、陜西省財政廳聯(lián)合發(fā)文稱,根據《教育部等七部門關于2012年治理教育亂收費規(guī)范教育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》(教辦〔2012〕4號)精神,三部門要求,從2015年秋季學期開始,取消我省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和收取擇校費。嚴禁在擇校生之外以借讀生、自費生等名義招收高收費學生。我省公辦普通高中收費管理其他政策仍按現行有關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(記者 毛蜜娜 實習生 白薈瑢)
(編輯 張玲玲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