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標題:我省異地高考不存在門檻低問題不影響本省考生
昨日,針對部分家長10日就2016年高考(主要是異地高考)咨詢政策、反映問題、表達訴求的情況,省教育廳進行公開回應,明確表示:不存在我省異地高考政策準入門檻過低的問題。希望高考生家長以開放、包容的態(tài)度,客觀理性看待“異地高考”。
實施異地高考是教改重要任務之一
針對部分家長提出的為何要推行“異地高考”的問題,省教育廳回復,異地高考“系指外省來陜務工人員及其他非陜西戶籍在陜就業(yè)人員隨遷子女在陜報名參加高考。實行異地高考是國家推行教育改革重點任務之一,是在全國范圍內推行的一項政策。
2012年,經(jīng)多次論證調研,我省四部門聯(lián)合制定了《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后在陜參加升學考試方案》,報經(jīng)教育部同意后,于當年12月底向社會公布。2013年11月,我省又制定了《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陜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實施細則》,經(jīng)公示無異議后正式印發(fā)并向社會公布。上述文件規(guī)定:從2016年起,允許符合條件的外省來陜務工人員及其他非陜西戶籍在陜就業(yè)人員隨遷子女在陜報名參加高考。
我省異地高考政策不存在門檻低問題
我省的異地高考政策是根據(jù)國家意見中,有關各省級政府要根據(jù)城市功能定位、產業(yè)結構布局和城市資源承載能力,根據(jù)進城務工人員在當?shù)氐暮戏ǚ€(wěn)定職業(yè)、合法穩(wěn)定住所(含租賃)和按照國家規(guī)定參加社會保險年限,以及隨遷子女在當?shù)剡B續(xù)就學年限等情況,確定隨遷子女在當?shù)貐⒓由龑W考試的具體條件,制定具體辦法的要求,因地制宜結合我省情況制定的。
從全國范圍看,在實施時間上,截至目前已出臺實施“異地高考”方案的30個省份中,從2013年、2014年開始實施的省份有29個,我省從2016年開始實施。在“準入門檻”上,30個省份中比陜西要求隨遷子女父母居住、社保等條件更高的省份有7個,與陜西同樣要求隨遷子女父母居住、社保均滿3年條件的省份有5個,比陜西設置的報考門檻更低的省份有17個(其中既有如河南這樣的人口大省,也有如江蘇這樣的高教強?。?/p>
不會對本省考生產生大影響
省教育廳回復說,教育部等四部委相關意見中明確規(guī)定:“對符合在當?shù)貐⒓由龑W考試條件的隨遷子女凈流入數(shù)量較大的省份,教育部、發(fā)展改革委采取適當增加高校招生計劃等措施,保障當?shù)馗呖间浫”壤灰蚍蠗l件的隨遷子女參加當?shù)馗呖级艿接绊??!蔽沂⒏鶕?jù)上述文件精神,積極向教育部申請增加陜西高考招生計劃,爭取更多優(yōu)質資源高校在陜增加招生計劃,保障我省考生的基本權益。從總體上看,“異地高考”的實施不會對陜西籍考生的高考錄取產生大的影響。
“單戶雙3年”政策在陜已執(zhí)行多年
針對部分家長提出的為啥允許“單戶雙3年”考生在陜報考?省教育廳回復,2006年,為有效防范“高考移民”,我省規(guī)定,凡申請在陜報名參加高考者,須同時具備本人常住戶籍在陜滿3年、高中階段在陜連續(xù)學籍滿3年的基本要求(以下簡稱“雙3年”),執(zhí)行至今?!皢螒綦p3年”是指考生本人單獨戶籍在陜滿3年、高中階段學籍在陜滿3年的考生。這部分考生是陜西籍考生,符合“雙3年”的規(guī)定。省招委會研究,2015年于11月27日下發(fā)補充通知,專門對2016年高考陜西籍考生“雙3年”規(guī)定進行重申說明。
回戶籍地報考有助解決跨區(qū)域“擇?!眴栴}
省教育廳回復說,我省高考2010年之前執(zhí)行在學籍地報名的政策,但工作中發(fā)現(xiàn),學籍地報名無法對考生的戶籍進行有效的審查,對防范“高考移民”造成較大的障礙。為此,從2011年起,對高考報名政策進行了調整,要求考生必須在戶籍地報名,要求學籍所在的縣(區(qū))教育行政部門嚴格審查考生學籍。2015年及2016年高考報名前,省招生辦對此分別進行了調查和征求各地招辦意見,意見與上年一致。同時,回戶籍所在地高考一定程度上有助于解決高中跨區(qū)域“擇?!眴栴}。所以2016年我省繼續(xù)執(zhí)行這一規(guī)定。
三項舉措嚴厲打擊高考移民
對于家長關注的高考移民問題,省教育廳明確,將采取加強考生資格審查;加大信息公開力度;嚴肅查處舉報案件,進行嚴厲打擊。近年來教育部在全國全面推行電子學籍管理,每位學生在全國擁有唯一的電子學籍號,轉學等學籍變動有嚴格的審查程序。相關部門將嚴格審查考生報考條件和資格,不放過任何一個疑點。2016年高考報名結束后,省、市、縣三級招辦已經(jīng)開始按照部署對所有考生、尤其是持外省身份證報考的考生資格再次進行全面復查,嚴防“高考移民”和違規(guī)報考。
近年來我省高考大力實施“陽光工程”,全程全面公開錄取信息,接受社會監(jiān)督。針對2016年高考報名中出現(xiàn)的新情況,省招委會要求,所有特殊考生情況在報考者就讀學校、班級進行公示,廣泛接受監(jiān)督。省招辦公布舉報電話(029-85221726),隨時受理考生家長對“高考移民”的監(jiān)督舉報,做到“件件有著落”。對經(jīng)舉報查實的“高考移民”,在報名階段查實的,取消報名資格;在高考階段查實的,取消高考成績;在錄取階段或入學注冊后查實的,商請高校取消錄取資格或學籍。(記者 張彥剛)
(編輯 張玲玲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