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神木縣人民檢察院為進一步激發(fā)人民群眾舉報職務犯罪的熱情,拓寬舉報職務犯罪線索來源渠道,形成打擊職務犯罪、促進反腐倡廉的良好社會氛圍,按照檢察機關獎勵舉報有功人員的相關法律法規(guī)的規(guī)定,對舉報人舉報的職務犯罪線索經(jīng)查證屬實,人民法院判決被舉報人有罪,給予舉報人精神及物質(zhì)獎勵。
依據(jù)神木縣人民法院有罪判決書,該院控申科和反貪局嚴格依照獎勵舉報有功人員的相關程序,將5起職務犯罪案件中的10名舉報人確定為獎勵對象,并從維護舉報人切身利益出發(fā),采取不公開獎勵的方式,給予5起案件的10名舉報人獎勵人民幣共5000元,并給予10名舉報人精神鼓勵。
(編輯 雷晶)